昆明市政府日前印发昆明市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通过集中开展为期一年半(2020.8-2021.12)的“清垃圾、扫厕所、勤洗手、净餐馆、常消毒、管集市、众参与”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全面消除城乡垃圾,消除城镇旱厕,完善公众洗手配套设施,改善餐饮服务环境卫生,大力推进公共场所常态化清洁消毒,彻底改变农贸市场“脏、乱、差”现状,引导全社会形成健康文明新风尚,全面巩固全市国家卫生城市(县城)创建成果,推进卫生乡镇(涉农街道)创建达标。
消除城乡建成区、交通沿线垃圾,扎实推进村庄清洁制度化、常态化,实现自然村长效保洁机制、保洁员全覆盖,村庄垃圾不乱堆乱放,环境干净整洁,完成录入国家信息系统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销号,因地制宜开展生活垃圾治理,助推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和中国最美丽省份建设。
整治城乡建成区垃圾。以道路路面、背街小巷、广场公园、公共厕所、建筑施工工地、河道湖面、城乡结合部、旅游景点景区等区域为重点,加大环卫清扫保洁工作,消除城乡建成区范围内生活垃圾,确保生活垃圾应收尽收、日产日清,建筑垃圾规范清运处理。对于没有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已建成但未移交的城市道路、区划调整,尚未明确管理责任单位(部门)的道路及区域由街道办、开发商加强垃圾清理整治,确保责任区域生活垃圾全消除。加强工地源头治理,对建设(施工)区域堆放的建筑垃圾依法责成各参建企业限期清运处置。
抓好国家、省级公路,县、乡(镇)道路两侧建筑垃圾处置清运工作落实,并对擅自占用国家、省级公路,县、乡(镇)道路堆放建筑垃圾,或者在公路保护范围倾倒建筑垃圾的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调查处罚。
新建城镇公厕79座、改建53座,并全部达到A级以上旅游厕所建设标准;建设旅游厕所159座;改造行政村公厕325座;改造农村无害化户厕15.38万座;全面消除乡镇政府所在地以下404所学校414座旱厕,全方面推进中小学、幼儿园厕所标准化建设。
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安宁市、晋宁区、石林县等重点旅游城市;省级特色小镇(寻甸县凤龙湾小镇)城市公厕全部达到“三无三有”(无粪便、无臭味、地面无水渍,有手纸、有洗手液、有香薰)。全市乡镇镇区公厕全部达到“四净三无两通一明”(地面净、墙面净、厕位净、周边净,无溢流、无蚊蝇、无臭味,水通、电通,灯明)。景区景点、影剧院、博物馆内厕所全部达到“三无三有”(无粪便、无臭味、地面无水渍,有手纸、有洗手液、有香薰)。
旅游交通沿线、高速公路服务区、地铁站内厕所全部达到“三无三有”(无粪便、无臭味、地面无水渍,有手纸、有洗手液、有香薰);全市农贸市场内公厕全部达到“四净三无两通一明”(地面净、墙面净、厕位净、周边净,无溢流、无蚊蝇、无臭味,水通、电通,灯明);全市医疗机构厕所全部达到“四净三无两通一明”(地面净、墙面净、厕位净、周边净,无溢流、无蚊蝇、无臭味,水通、电通,灯明);铁路高铁车站、机场航站楼厕所全部达到“三无三有”(无粪便、无臭味、地面无水渍,有手纸、有洗手液、有香薰)管理标准;铁路普通车站厕所全部达到“四净三无两通一明”(地面净、墙面净、厕位净、周边净,无溢流、无蚊蝇、无臭味,水通、电通,灯明)。
重点对学校、医疗机构、集贸市场、室内公共场所、公园广场、客运站(码头)、旅游景区、高速公路服务区、地铁站、殡葬服务场所、社会福利机构等公共场所的洗手设施进行建设、改造、升级,实现洗手设施全配套,确保数量足够、质量达标、管理到位、使用起来更便捷,让勤洗手、讲卫生成为健康昆明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教学楼、宿舍、食堂、操场等公共区域配置方便学生的洗手设施,原则上每个水龙头服务学生人数不超过50人。特殊情况下,应结合真实的情况合理配置干洗设施。在各分区等区域配置洗手设施,对市场或餐馆内公共厕所现有手触式水龙头改造升级。在医疗机构门诊楼、住院楼、医技楼、餐厅等区域配置洗手设施。在市场或餐馆出入口、市场或餐馆内各分区等区域配置洗手设施,对市场或餐馆内公共厕所现有手触式水龙头改造升级。
客运码头根据条件安装配备洗手设施,不具备安装条件的码头,设置指引标志或由志愿者引导到公共厕所区域使用公共厕所洗手设施,同时在所有码头配备免洗洗手液供游客使用。既有洗手设施为接触式水龙头的在保障完好可正常使用的情况下继续沿用,新增洗手设施应配备感应式水龙头。
全市高速公路每个中心服务区配置洗手设施不少于10个水龙头,每个普通服务区配置洗手设施不少于6个水龙头,停车区配置洗手设施不少于4个水龙头。既有洗手设施为接触式水龙头的在保障完好可正常使用的情况下继续沿用,新增洗手设施应配备感应式水龙头。
在城市主干道服务半径500-800米范围内配置洗手设施。在地铁站范围合理配置洗手设施。对配套完善的大型商业综合体,结合具体实际重点考虑出入口处设置。商业街区整体考虑,可在室外因地制宜设置。大型超市重点考虑出入口处设置,小超市(小卖部)可考虑与周边连片统一设置。小餐馆可在出入口或餐馆内合适位置设置或与周边连片统一设置。
实现旁边的环境整洁、就餐场所干净、后厨合规达标、仓储整齐安全、餐饮用具洁净、从业人员健康、配送过程规范“七个达标”,确保群众餐饮消费放心、安心、舒心。就餐区布置优雅美观,色调和谐,给消费者创造舒适、清洁、愉快的环境。
指定专门卫生人员负责就餐区日常清洁,保持桌面、座椅、墙面、地面清洁,门窗洁净明亮,每日收档后对就餐场所、菜单簿、保洁设施、人员通道扶手、电梯间等消费者频繁使用和接触的物体表明上进行清洗消毒。
卫生间不宜直对就餐区,不可以设置在食品处理区内,卫生间出入口不应直对食品处理区,卫生间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能自动关闭,应设置冲水式便池,配备便刷,做到无粪便、无臭味、地面无水渍,有手纸、有香薰,应在卫生间出口附近设置洗手设施,洗手池应不透水、易清洁,水龙头宜采用脚踏式、感应式等非手触动式开关,配备洗手液(皂)、消毒液、擦手纸、干手器等。
禁止采购经营野生动物、金沙江流域渔获物,以及未按规定进行检测验证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或来源不明的食品原料。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健康档案,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人员一定每年参加健康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必要时应进行临时健康检查。严禁进入厨房的从业人员上岗时佩戴饰物、涂手指甲;厨房区域内严禁吸烟;从业人员在从事任何可能污染双手的活动后必须洗手。
实现公共场所清洁消毒全覆盖,机场候机楼、客运站(码头)、高速公路服务区、A级以上旅游景区、三星级以上宾馆、商场、电影院、学校等场所卫生管理全达标。采取湿式清扫或其他合适的清扫方式,每日一清扫,确保卫生整洁,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地面无积尘、积水、污物,墙壁和天花板无蛛网、霉斑、脱落等情形。按要求做好“门前三包”。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尽量使用自然通风,确保空气清新,无霉味、烟味和其他异味。每周对集中空调进气通风系统滤网进行一次清洗消毒。
对公众高频接触的酒店门把手、电影院放映局、电梯按钮、存储柜、购物车筐、扶梯扶手、座椅、3D眼镜、公共洗手间、公共垃圾桶等物体表面,按照《公共场所消毒技术规范》要求,每日进行2~3次清洁消毒。每日对客运站(码头)、火车、高铁站、地铁站站台、候车厅的栏杆、门把手、电梯按键、座椅表面、扶手等人员经常接触的部位进行清洁消毒。每日开展公共交通工具预防性消毒,车辆每次出行载客前应对车厢进行预防性消毒,座椅套等纺织物应保持清洁,每周洗涤、消毒。
彻底解决农(集)贸市场环境卫生“脏、乱、差”的明显问题,逐步建立农(集)贸市场环境卫生提升长效机制,着力打造整洁、安全、放心,满足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消费需求的现代化农(集)贸市场。
保洁人员配备规定:小型市场(150个摊位内)配备2人以上,中型市场(150—350个摊位内)配备4人以上,大型市场(350个摊位以上)配备8人以上)。
室内菜场、农(集)贸市场的清扫、保洁,不能低于二级道路保洁标准。露天菜场和农(集)贸市场周围的清扫和保洁,不能低于三级道路保洁标准。垃圾及废弃物分类袋装化(桶装化)定时收集清运,确保垃圾无外溢、无蚊蝇。
每月开展1次大扫除,广泛倡导健康文明生活“六条新风尚“,全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得到明显提升。鼓励娱乐、休闲、餐饮等公共场所采取限量、预约、错峰等方式,减少大范围人员聚集活动;各类公共场所设置明显标志,倡导公众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进入医院、学校、公共交通工具等较为密闭的场所时佩戴口罩;公共服务人员在提供服务时必须佩戴口罩。督促公共场所、餐饮、学校、医院等场所设置洗手池,配备洗手液;广泛宣传“七步洗手法”,在节约用水的前提下勤洗手;倡导公众在咳嗽或打喷嚏后、照顾病人时、制备食品前后、饭前便后、处理动物或动物排泄物后、外出回家时用洗手液(肥皂)和流动水洗手。鼓励饭店、餐馆提供分餐服务,在醒目位置设置“分餐分食,公筷公勺”宣传提示。